服務介紹 服務與費用 服務對象 服務對象 服務對象 需年滿60歲以上長者,以生活自理能力缺損,需他人照顧之老人或需鼻胃管、導尿管護理服務需求之老人為照顧對象。 臨時托顧。 慢性病、生活自理能力需仰賴他人服務者。 洗腎且需長期照護病患者。 有尿管或鼻胃管者。 骨折、退化性關節炎等,需長、短期照顧者。 中風、腦傷後出院需療養者。 失智症長者。 癌症安寧療護長者。 返回